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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有坦白情节 检方建议可从轻处罚

http://www.redrum-tech.com    2013年06月10日 1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志军刘志军

  刘志军

  60岁,曾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其涉嫌受贿罪(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460.54万元)、滥用职权罪

丁羽心丁羽心

  丁羽心,又名丁书苗,58岁,以煤炭运销起家,曾任山西省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名誉主席等头衔。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正被审查起诉。

  新京报讯 昨日上午8时30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审理。刘志军对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据了解,检方提出刘志军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可从轻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

  法院开通气会通报案情

  昨日,二中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刘志军案庭审情况。

  据二中院研究室主任郭鹏介绍,开庭前,二中院召集公诉人、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参加庭前会议,对是否申请回避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公开审理 近50人旁听

  昨日8时30分,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志军案。刘志军的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近50人旁听了庭审。

  检方指控称,1986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的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6460余万元。

  此外,刘志军在担任原铁道部部长期间,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通气会介绍,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司法会计鉴定书等鉴定意见、刘志军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控辩双方还就上述证据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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