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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超烈士长眠台山革命烈士陵园

http://www.redrum-tech.com    2018年03月30日 11:22     来源:中新网广东

  中新网广东新闻3月29日电 (索有为 曾祥龙 陈锦源)3月28日,刘永超烈士骨灰安葬仪式在台山革命烈士陵园举行。刘永超烈士亲属,烈士生前所在公安局民警代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学生代表等200余人参加安葬仪式,深切悼念逝去的英魂。

  刘永超,男,1972年7月2日出生在广海镇一个农民家庭,1993年9月开始就读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1995年7月毕业后分配在广东省台山市公安局大江派出所工作,2003年7月被提拔任用,先后任大江派出所副所长、冲蒌派出所副所长、深井派出所教导员和南门派出所教导员,二级警督。2014年12月5日,刘永超在搜捕毒贩过程中,突遭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无畏无惧,坚持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刘永超从警19年来,一直奋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层最前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3次,荣获“优秀政工干部”称号。

  刘永超牺牲后,其可歌可泣的事迹在社会广泛传播,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群众的认可。2015年4月,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追授刘永超同志“最美基层公安民警”荣誉称号;同年10月,公安部追授他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18年1月12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刘永超被评定为“革命烈士”。

  当日的安葬仪式由台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白云主持。奏唱国歌后,台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振中宣读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刘永超同志为革命烈士的通知;台山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关耀东介绍了刘永超的先进事迹;随后,全体人员向烈士三鞠躬并敬献鲜花。(完)



[编辑:方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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