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16日深圳市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正式运作以来,宝安区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了从“一元”向“多元”时代跨越,该中心不仅着眼于化解眼前的矛盾,更将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纠纷,为深圳市乃至广东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宝安方案”。 为进一步畅通宝安区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合理配置矛盾纠纷解决资源,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6日正式成立“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 据了解,该中心通过不断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诉讼之间的衔接机制,最终形成集公共法律服务、诉讼服务和诉调对接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和“门诊式”纠纷化解中心。如同“法律版”的政务中心,使法律服务更贴近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当群众遇到法律难题或纠纷来到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时,首先由引导人员接待,引导人员根据纠纷类型,引导当事人选择和解、人民调解、仲裁、公证等方式解决法律难题或纠纷;如果非诉方式不能解决纠纷,可以到诉调对接中心,通过专职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如果诉调对接中心仍未解决纠纷,则当事人的纠纷被转入到诉讼服务中心,直接导入速裁程序,不能导入速裁程序的纠纷,则通过普通诉讼方式解决。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的这些设置,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合适、最高效、最便利的综合法律服务。(张武军吕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