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5月15日电 (记者 陈文)5月15日,深圳法院举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规划发布会,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的预防和化解纠纷职能,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前端治理综治考评和经费保障机制,形成纠纷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逐级分层过滤的一体化解决模式。 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委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的部署规划,积极筹建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精简机构、优化职能。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完善全口径繁简案件识别体系,扩大简案快办审理范围。制定速裁案件标准化审理指引,提升案件分流、办理流程、裁判尺度标准化水平。对系列性或群体性案件,探索实行示范诉讼方式。制定类型化案件裁判文书说理工作指引,建立普通类案标准化裁判体系,提升“繁案精审”质量。 建立信息化全程融入监督制度。将监督事项嵌入办案业务系统,便于法官分级标示,向院庭长智能推送、自动提示。建立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将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在案件合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前,全面检索关联案件和类案并报告检索情况。 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在龙岗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构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体系。推动设立深圳金融法院。推动在深圳地区设立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金融案件,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制定防范和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实施意见,明确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具体情形、审查程序和制裁方式。探索建立律师费转付制度,判令虚假诉讼、恶意拖延诉讼等不诚信诉讼当事人承担对方当事人合理律师费用。将不诚信诉讼当事人司法信用状况与市场信用信息对接共享,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 深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改革,树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裁判规则体系。建设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参与构建法律公共服务平台,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公开、高效、透明的解决机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