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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

http://www.redrum-tech.com    2018年03月02日 00:08     来源:中新网广东

  3月1日上午,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会,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小华、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晨等领导嘉宾出席活动。发布会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潘小韬主持。

  据了解,客家围龙屋是客家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中国五大特色民居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近年来,由于城镇化进程推进和缺乏日常维护修缮等原因,客家围龙屋正日渐老化消亡,对客家围龙屋进行立法保护极具紧迫性、必要性。在梅州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条例》由梅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1日通过,经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批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曾小华对《条例》立法工作情况作了阐述,他讲到,《条例》是一部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广大市民关注度很高的一项法规。《条例》的出台,对于保护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传承客家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意义。张晨表示,对于《条例》的贯彻执行,一要加大宣传,使围龙屋保护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二要健全机制,全力构建客家围龙屋保护长效机制;三要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四要强化保障,严格落实围龙屋保护措施。

  据悉,《条例》从立法依据和适用范围、各级责任制度、保护名录和分类保护制度、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合理利用、资金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客家围龙屋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说明。(陈美标 温竹兰)



[编辑:方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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