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7月26日电 (邓媛雯 符剑平)拱北海关26日对外通报,在近日的一天内有3名澳门女子因走私被该关缉私警刑事拘留。 7月20日,澳门籍女旅客林某等3人经珠海拱北口岸入境时被海关查获,关员分别从其腹部、携带的背包等处查出藏匿的葡萄酒等23瓶。因3人在一年内均有过两次走私入境被海关行政处罚的记录,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有关规定,3人的行为涉嫌走私犯罪,被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刑事立案处理。 《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这意味着,凡一年内因走私行为被海关处罚两次,第三次再实施走私行为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提醒进出境旅客,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向海关申报携带进出境物品。如果旅客此前因走私被海关行政处罚,切勿再违反海关法律规定,一旦达到“小额多次”走私犯罪起刑点时,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