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1月17日电(郭军 陈思)据广东海事公安局17日通报,近日,广东两宗水上交通肇事案开庭审理,两案被告人因犯交通肇事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是广东海事公安局侦办的首宗经海事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 据介绍,2014年9月,卢某(当班驾驶员)在驾驶船舶时因疏忽大意发生碰撞,致1人溺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人民币;2014年11月,李某(船长)在驾驶船舶时发生碰撞,致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万元人民币。经广东海事公安局查明,两案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构成交通肇事罪。 2014年以来,广东海事公安局积极与海事部门、司法机关沟通,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水上交通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理顺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完) |